早期妊娠稽留流产(missed early miscarriage)是指妊娠≤12周,胚胎或胎儿已死亡并滞留在子宫腔内,未能及时自然排出。
中华医学会计划生育学分会组织专家编写了《早期妊娠稽留流产治疗专家共识》。早期妊娠稽留流产的超声诊断标准:(1)超声检查头臀长≥7mm,未见胎心搏动。(2)宫腔内妊娠囊平均直径≥25mm,未见胚胎。(3)宫腔内妊娠未见卵黄囊,2周后仍然未见胚胎和胎心搏动。(4)宫腔内妊娠可见卵黄囊,11d后仍然未见胎心搏动。
治疗方式:早期妊娠稽留流产的治疗目前有:期待治疗、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。

期待治疗(expectant management) 早期妊娠稽留流产,患者可以等待妊娠物自然排出。期待时间为7~14d,每周进行超声检查1次。观察超过14d妊娠物未排出,需要选择其他治疗方式。期待治疗期间,如果出现阴道流血大于“月经”峰值量、严重腹痛及疑似感染时需及时就诊。期待治疗的禁忌证:(1)子宫手术史、产前产后大出血史、胎盘残留/植入史、多次宫腔操作史等。(2)已知或疑似异位妊娠及带器妊娠者。(3)存在感染、中重度贫血、凝血功能异常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心肺功能不全等严重器质性疾病。
药物治疗(medical abortion) 药物治疗是使用药物模拟自然流产过程,可以避免手术创伤。药物治疗患者可能出现阴道流血、下腹痉挛性疼痛,伴恶心、呕吐等不适,并有药物过敏甚至严重过敏报道。在药物治疗前,需告知药物治疗的有效性、治疗经过和可能发生的副反应。需排除米非司酮、前列腺素类药物等过敏史,需全程在医院进行。
首选药物治疗的情况:(1)手术治疗操作困难:①子宫畸形(残角子宫除外);②严重骨盆畸形,平躺或膀胱截石位困难;③子宫极度倾屈、宫颈发育不良/宫颈坚韧、宫颈手术史等。(2)不愿选择手术流产者。
药物流产禁忌证:(1)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,有使用禁忌者:心脏病、哮喘、癫痫、青光眼和严重胃肠功能素乱。(2)对米非司酮过敏,有使用米非司酮禁忌者:肾上腺疾病、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。哺乳期使用米非司酮,建议用药终止后停止哺乳3d。(3)心、肝、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功能不全者;高血压[收缩压>140mmHg或(和)舒张压>90mmHg],低血压[收缩压<90mmHg或(和)舒张压<60mmHg]。(4)血液病、遗传性卟啉病。(5)贫血(血红蛋白<80g/L)(6)已知或疑似异位妊娠
药物治疗未见妊娠囊排出者:用药后1周复诊,如果超声检查仍可见妊娠囊,建议转为手术治疗。
手术治疗的适应证:(1)有药物流产禁忌证。(2)要求尽快结束妊娠者。
手术治疗的禁忌证(1)急性或亚急性生殖道感染未治疗者。(2)生命体征异常或者全身身体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者。(3)术前两次体温(间隔4h)超过37.5℃暂缓手术。
稽留流产手术治疗的成功率达99%,需要在有相关资质的医院由有相关资质的医生操作。手术治疗并发症的发生率较低,主要是出血和感染(<5%)。可在超声监视下手术,同时可根据患者意愿和临床需要决定是否送胚胎绒毛染色体检查。